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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哪些前期工程费用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8日 19时24分
【问题】W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近期发生了一些前期工程费用,比如地界勘测费、地质钻探费、场地清理费等,W公司需对哪些费用代扣代缴营业税?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原则是什么?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一类费用在发生时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以更好地掌握需代扣代缴税金的费用,并且将代扣义务明确在合同中。
【解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建筑业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或者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另外,《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融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实际操作中,可以在支付价款时,要求建筑业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开票,凭票付款即可。税务机关在开具发票时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这样,支付价款时就不用再代扣税款了。建议将对方的税票复印件作为发票附件一并入账,以备税务机关日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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